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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狮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金额46万余元
来源:石狮日报     时间:2023-05-15 10:10:21

近几日来,石狮法院充分发挥职能,高举执行“利剑”,聚焦涉民生、涉企业类案件,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,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,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此次专项行动,石狮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48人,其中拘留14人,和解18件,和解金额673.81万元,执行完毕10件,执行到位金额46.13万元。

居间调解,终促履行

申请人郗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,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,与郗某、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郗某与甘某受伤,徐某在郗某就医治疗过程中弃车逃逸。经交警认定,徐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后经法院判决,徐某应赔偿郗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疗费用、误工费用等各项损失13万余元。该判决生效后,徐某未按期履行,郗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查明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位于江西省鄱阳县,遂立即对该处房产办理查封登记并前往现场查封,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。经查,该房产为较为老旧的二手房,已设定抵押,如直接拍卖处置可能形成无益拍卖,造成被执行人失去房产,而申请人也拿不到案款的局面,且房地产处置周期长亦不利于申请人早日拿回各项损失。

执行干警在现场查封过程中多方打听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,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其设法主动履行。接到通知后,徐某从外地赶来与郗某和解,经过执行法官两天的居间调解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徐某当场筹集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给郗某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
多方走访,成功扣车

黄某与石狮市某公路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经法院判决,被执行人石狮市某公路工程公司应支付黄某货款9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损失。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,黄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7辆公路养护车,随后依法对上述车辆办理查封登记,但因未找寻到车辆具体位置,无法对车辆实施扣押。

近日,申请人黄某向法院提供车辆位置线索。根据申请人黄某提供的线索,执行干警立即出动,第一时间找到上述车辆的其中5辆停放在某维修厂的空地上,但周围被报废的大货车阻挡,一时无法清出通道。经过多方走访调查,执行干警获得维修厂负责人的联系方式,对方表示该些车辆是石狮市某公路工程公司向其借用空地停放,待其出差回来会到场积极配合执行。

四天后,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车厂,车厂负责人表示与上述公司联系后,该公司人员拒不到场,无法提供车辆钥匙,通道上的车辆将找人清出,配合法院执行。历经5个多小时,最终成功将5辆车全部扣押。

耐心释法,促成和解

申请人杜某、伍某等10人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一案,经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,某服饰公司应支付杜某、伍某等10人剩余工资合计8万余元。某服饰公司未在裁决规定时间内向工人支付工资,杜某、伍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经申请人举报,某服饰公司尚在运营中却不主动支付工资。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上班后,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前往该公司,十几分钟后,在办公室将赵某拘传,但其仍拒不支付,遂被法院依法拘留十五天。拘留期满后,执行干警多次给赵某做思想工作,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。最终,赵某主动请求与工人和解,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。(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许自猛 詹俊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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